一、见习对象
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见习期限一般为3-12个月。
二、见习人员申请
参加见习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,以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,到相山区人社局办公室或劳动就业指导站现场填写申请见习表格,提交相关资料。
三、见习补助标准
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,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彭郝玉 3193460 任雪茹 3198139 崔小军 3193118
(二)相山区见习QQ群:975471369。
相山区人社局
2019年6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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